LAWFISH-你好哇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由国家专门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追诉犯罪认定事实,处理涉案权利义务以及法律责任的活动 #背诵/概念

特征

  1. 是由刑事诉讼专门机关主持进行,属于国家的司法活动
    • 国家机关在刑事诉讼中行使一定的专门职权
    • 监察机关不受刑事诉讼法调整,但是是与刑事诉讼有关联的专门机关
      • 监察机关在监督、调查之后,对涉嫌职务犯罪的,须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2. 是专门机关行使国家刑罚权的活动
  3. 是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活动
    • 目的:防止滥用权力、侵犯人权
    • 体现正当程序的要求,是诉讼民主、法治的基本要求
    • 程序
      • 公诉案件:刑事立案/监察立案、侦查/监察调查、起诉、审判、执行
      • 自诉案件:自诉、立案(法院)、审判、执行
  4. 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进行的活动
    • 辩护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决其刑事责任问题
    • 控诉方---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证明案件事实,维护合法权益
    • 是否有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参与的深度、广度、透明度是衡量诉讼民主、公正的重要标志

目的与价值

价值:物品的有用性,主观上所期待的
目的:客观能够实现的

刑诉第 1 条:

第一条 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1. 工具性价值:建立正当法律程序作为程序法保障其实体法刑法正确实施
    • 组织保障: 确定实施刑法的专门机关及其分工
    • 权力制约:规定了一系列基本原则、制度和规则,保障专门机关权力行使与权力制约的统一
    • 证据运用:规定了运用证据的一系列科学规则,保障准确认定案件事实,为应用法律、正确处理案件提供了前提条件
    • 程序保障:规定了刑事诉讼由一系列前后衔接的阶段和具体程序构成,使案件的错误、缺陷能够及时纠正弥补
    • 效率保障:规定了一定的制度、程序以保障实体法的高效实施
  2. 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3. 保障安全,维护秩序,保障国家的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的秩序

价值冲突

保障人权

原因

  1. 权力具有天然的扩张性
    • 权力如果失去制约,它一定会被用到极致,从而造成灾难
  2. 权力难以制约权力
    • 权力制约的途径
      • 权力制约权力:效果不佳
        1. 权力之间往往是具有同一目标的:在刑事诉讼法中,公检法均被视为惩罚犯罪的主体;三机关的核心目标一致,制约其他机关可能会导致自身目标得不到实现
        2. 权力实施主体的制约动力不足:作为个体,职业官僚的工作重点会以自己的利益为出发点;如果对其他公权力的制约无法实现自身及自身部门的利益,那推动职业官僚体系去监督、制约其他权力将丧失动力
        3. 权力的独立性不足
      • 权利制约权力
  3. 国家有义务保护个人
    • 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授权,政府负有保护人民的职责
      • 人民:包括一切公民以及生活在管制区域内的个人

保障人权优先的必要性

  1. 历史发现存在容错性
    • 事实的不可还原性:诉讼事实作为历史事实,一旦发生只能通过留存在社会上的一些痕迹进行重构还原
    • 诉讼调查手段受限制:不可能采用所有可用的手段来调查事实
    • 空间时间限制:获取信息不完整
  2. 处刑准确时刑罚权正当性基础
    • 刑罚目的要求正确处刑
      • 刑罚目的理论
        • 报应主义
          • 刑罚必须精确才能实现同态复仇
          • 如果报应错对象,刑罚的目的就没有能够实现
          • 如果国家无法实现报应的准确,就没有垄断刑罚权的正当性
        • 功利主义
          • 一般预防:并不要求刑罚的精确性,可以通过处罚不相干者来恐吓/教育潜在的犯罪者
          • 特殊预防:剥夺犯罪者的犯罪能力

法律体系:刑事诉讼法

要素

刑事诉讼主体

刑事诉讼主体:参与刑事诉讼活动,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诉讼主体的确立原则

  1. 一人一角
  2. 涉事>知情>权力

范围

刑事诉讼客体

刑事诉讼客体:刑事诉讼主体实施诉讼行为,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所指向的对象 #背诵/概念

范围:刑事案件

  1. 案件的事实
  2. 基于事实的法律评价:法律责任、权利义务责任(法律适用)

界定作用

  1. 作为案件管辖的根据:远洋捕捞
  2. 确定控辩护的范围
  3. 确定裁判既判力的范围
    • 客体同一性
    • 排斥就相同诉讼客体再次提起的诉讼
    • 一旦法院对诉讼客体作出终审判决,即产生既判力

诉讼结构---刑事诉讼阶段

刑事诉讼结构:从立案到执行的各个阶段及其相互关系

刑事诉讼阶段和诉讼程序的关系

诉讼阶段分段依据

  1. 一定诉讼过程的直接任务
  2. 参加诉讼的机关和个人的独特构成
  3. 进行诉讼行为的特殊方法
  4. 诉讼法律关系的特性
  5. 与其他诉讼过程不同的总结性文件

阶段

!刑事诉讼法 (易延友) (Z-Library), p.48

  1. 立案
  2. 侦察
  3. 起诉
  4. 第一审
  5. 第二审
  6. 执行
  7. 特殊阶段(指特定案件才适用的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

程序

刑事诉讼职能

刑事诉讼的基本职能:诉讼主体再刑事诉讼中所承担的职责与作用

控诉

辩护职能

审判

刑事诉讼构造:三种职能的关系

价值观→目的→构造

世界历史发展趋势

弹劾式诉讼

古希腊时期

古罗马时期

犯罪是一种私人纠纷,个人享有控告犯罪的绝对权利,国家机关以仲裁者身份听取各方意见,不主动追究犯罪

中世纪英国

国王被迫与贵族分享司法权

纠问制诉讼

中世纪欧洲大陆

宗教法占据主导地位,犯罪被视作危害社会的行为,国家机关依职权追诉和审判犯罪的诉讼制度

中国历史发展

中国古代:纠问式刑事诉讼制度

  1. 司法与行政不分,行政机关兼理司法
  2. 诸法不分,刑民结合,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不分,以刑为主,实体法和程序法合一
  3. 控审职能不分
  4. 刑讯逼供合法化
  5. 无法律共同体和法学

清末-民国:向职权主义转型

  1. 逐步引入审判独立、程序法治、检察官公诉、保护人权等内容
  2. 时局动荡,战争频繁,制度难以有效实施
  3. 根深蒂固的政治、社会、文化传统制约诉讼制度转型

三大诉讼模式

变化趋势

  1. 侦察活动国家主导
  2. 公诉成为主流
  3. 审判成为诉讼中心
  4. 充分保障被告人权
  5. 突出法官中立地位

职权主义诉讼模式

对抗制诉讼模式

混合制诉讼模式

我国诉讼模式:强职权主义诉讼(流水线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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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1. 司法机关分段负责
  2. 辩护地位相对弱势,权利受到限制
  3. 审前具有纠问制特征,审判呈三角结构
  4. 法官在审判中可以主动调查证据,合议庭有庭外调查权
  5. 犯罪调查权强大,犯罪调查几乎不受司法审查

基本原则

作用

  1. 体现了刑事诉讼的理念和基本规律
    • 将比较抽象的刑事诉讼的一些目的价值和它背后反映出来的规律展现出来
  2. 是具体的刑事诉讼制度、刑事诉讼的程序来提供理论上的基础
    • 基本原则指导诉讼制度的构建
  3. 基本原则对诉讼行为提出指导和规范

特点

  1. 承上启下:刑事诉讼最基本精神的一种体现
    • 处于刑事诉讼的目的、价值理念之下
    • 具体的制度程序之上
  2. 普世稳定
    • 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特色
    • 但是保障人权,保障人的基本尊严是稳定不变的
  3. 兜底指导
    • 对诉讼活动有指导和规范作用,其位阶高于诉讼程序
    • 当我们的诉讼程序已经不能体现刑事诉讼的理念和规律时,应当援引基本原则来对制度进行改变

内容

事实发现

地位:惩罚犯罪的前提,完成工具性目的的必要条件

证据裁判原则

自由心证原则

刑事诉讼#保障人权

无罪推定原则

正当程序原则

权力制约:侧重于对于公权力的限制

权力法定原则

独立审判原则

权力谦抑原则

我国

保障辩护权

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

依法不追诉原则(规则)

刑诉第 16 条: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1. 立案阶段:不立案
  2. 侦查阶段:撤案
  3. 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
  4. 审判阶段:第一种情形,判决宣告无罪;其他五种情形,裁定终止审理

民族语言文字原则

刑诉第 9 条:

第九条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件。

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原则

人人平等原则:共和政治的要求

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原则

法律监督原则

起源: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刑事诉讼理念:程序正义

基本制度

刑事诉讼的管辖

刑事诉讼的回避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代理

刑事强制措施

程序

立案

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