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FISH-你好哇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累犯

累犯: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一定时间内又犯应当被判处一定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分类:一般与特别

一般累犯

刑第 65 条:

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构成要件

  1. 罪质条件: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
  2. 刑度条件: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
    • 非法定刑而是具体的可能刑罚
  3. 前提条件:后罪的发生必须是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
  4. 时间条件:后罪的发生必须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5年之内
    • 计算方法:五年以内的起始日期,应当从刑满释放之日起计算
  5. 主体条件:已满18周岁的犯罪人
    • 🗣️以实施前罪时的年龄作为排除累犯的时间标准
    • 🧵以实施后罪时的年龄作为排除累犯的时间标准

特殊累犯

刑第 66 条:

第六十六条 【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范围

  1.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2. 恐怖活动犯罪
  3.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构成条件

  1. 前罪与后罪必须都是该范围内的罪行
    • 不需要一一对应,即使相互交叉也可能构成累犯
  2. 时间条件: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

区别

  1. 罪质要求
  2. 刑度要求
  3. 起点终点要求

跨法适用问题

刑法时间效力解释第 3 条:

第三条 前罪判处的刑罚已经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在1997年9月30日以前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否构成累犯,适用修订前的刑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1997年10月1日以后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否构成累犯,适用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

关键看后罪犯罪的时间

🧵上述解释对于在新刑法生效前执行完成且过3年,再犯在新刑法生效之后的犯罪存在不符合逻辑的解释

处罚规定

  1. 应当从重处罚
  2. 不适用缓刑,不得假释

与毒品犯罪的再犯对比

刑第 356 条:

第三百五十六条 【毒品犯罪的再犯】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有区别:毒品累犯一定是毒品再犯,而毒品再犯不一定是毒品累犯

  1. 从重
    • 累犯:应当
    • 毒品再犯:可以
  2. 成立条件:累犯更严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