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FISH-你好哇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专属经济区

专属经济区:沿海国为勘探、养护、开发和管理海床、底土及其上覆水域在领海之外并邻接领海的海域设置的一定宽度的专属管辖区 #背诵/概念

范围

专属经济区的宽度从基线量起不得超过200海里>>>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五十七条专属经济区的宽度

法律地位

属于主权的延申,但是只有一定的专属权利

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享有的权利义务

  1. 沿海国在其专属经济区内享有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和底土及其上覆水域的自然资源的权利,并且享有从事经济性开发和勘探的权利
    • 未经沿海国同意,其他国家不得在其专属经济区内进行勘探和开发
  2. 沿海国在其专属经济区内享有建造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进行海洋科学研究,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的权利
  3. 沿海国享有制定有关其专属经济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权利
  4. 沿海国在其专属经济区内承担养护海洋生物和保护海洋资源的义务,并负有适当地顾及其他国家权利的义务

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内的权利义务

  1. 所有国家在专属经济区均享有船舶航行、飞机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
    • 其他国家在经沿海国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取得在其专属经济区进行科学研究的权利
  2. 内陆国或地理条件不利的国家,有权在公平的基础上参与开发同一区域的沿海国专属经济区内的生物资源的剩余部分
    • 这种参与应当由有关国家制定双边、分区域或区域协定
  3. 其他国家在沿海国的专属经济区内行使其权利时,应适当地顾及沿海国的权利,并应遵守沿海国制定的关于专属经济区的法律法规

相邻或相向的沿海国之间专属经济区界限的划定

适用等距离中间线的原则,通常根据特殊情对等距离中间线作适当的调整

大陆架#与专属经济区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