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FISH-你好哇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国际不法行为

There is an internationally wrongful act of a State when conduct consisting of an action or omission:
(a) is attributable to the State under international law; and
(b) constitutes a breach of an international obligation of the State

国际不法行为:国际法主体违反其承担的国际义务作出的任何行为的总称 #背诵/概念

类别

  1. 一般国际不法行为:对一般国际义务的违背
  2. 国际罪行:对于保护国际社会根本利益至关重要的义务的违背
    • 国际社会公认的国际强制性义务

构成要件

客观要素

  1. 一国行为已违背国际义务:作为或不作为

ARSIWA第 12 条:

第十二条 违背国际义务行为的发生
一国的行为如不符合国际义务对它的要求,即为违背国际义务,而不论该义务的起源或特性为何。

  1. 违背了对其有效的国际义务

ARSIWA第 13 条:

第十三条 对一国为有效的国际义务
一国的行为不构成对一国际义务的违背,除非该行为是在该义务对该国有约束力的时期发生。

  1. 违背国际义务的时间有持续性

ARSIWA第 14 条:

第十四条 违背义务行为在时间上的延续
1.没有持续性的一国行为违背国际义务时,该行为发生的时刻即为违背义务行为发生的时刻,即使其影响继续存在。
2.有持续性的一国行为违背国际义务时,该行为延续的时间为该行为持续、并且一直不遵守该国际义务的整个期间。
3.一国违背要求它防止某一特定事件之国际义务的行为开始于该事件发生的时刻。该行为延续的时间为该事件持续、并且一直不遵守该义务的整个期间。

  1. 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不影响国际不法行为的构成
    • 由于该国违背国际义务的行为,导致他国依照国际法应当享有的权益受到了潜在损害

主观要素:行为可归因于国家

行为可归因于国家:某一行为可以归因于国家而被视为国家行为

可以单独归因于国家的行为

任何国家机关以及享有相应地位的任何个人或者实体的行为

ARSIWA第 4 条:

第四条 一国的机关的行为
1.任何国家机关,不论行使立法、行政、司法职能,还是任何其他职能,不论在国家组织中具有何种地位,也不论作为该国中央政府机关或一领土单位机关而具有何种特性,其行为应视为国际法所指的国家行为。
2.机关包括依该国国内法具有此种地位的任何个人或实体。

第七条 逾越权限或违背指示
国家机关或经授权行使政府权力要素的个人或实体,若以此种资格行事,即使逾越权限或违背指示。其行为仍应视为国际法所指的国家行为。

经授权行使政府权力要素之实体的行为

有明确的授权而行使国家权力:被授权行使国家权力(政府权力)的作为归属于国家

ARSIWA第 5 条:

第五条 行使政府权力要素的个人或实体的行为
虽非第4条所指的国家机关但经该国法律授权而行使政府权力要素的个人或实体,其行为应视为国际法所指的国家行为,但以该个人或实体在特定情况下以此种资格行事者为限。

别国或国际组织交由东道国支配的机关的行为:归为支配国行为

ARSIWA第 6 条:

第六条 由另一国交由一国支配的机关的行为
由另一国交由一国支配的机关,若为行使支配该机关的国家权力要素而行事,其行为依国际法应视为支配该机关的国家的行为。

一国置于另一国控制之下的机关:一国代他国行使领事相关权力

叛乱机关的行为

ARSIWA第 10 条:

第十条 叛乱运动或其他运动的行为
1.成为一国新政府的叛乱运动的行为应视为国际法所指的该国的行为。
2.在一个先已存在的国家的一部分领土或其管理下的某一领土内组成一个新的国家的叛乱运动或其他运动的行为,依国际法应视为该新国家的行为。
3.本条不妨碍把不论以何种方式涉及有关运动的、按照第4条至第9条的规定应视为该国行为的任何行为归于该国。

私人行为

一般:其本身对外国或外国人的不法侵害不引起国家责任
例外:

  1. 该行为如果由于国家的失职造成,或国家对该行为进行纵容:可能引起国家对本身失职或放纵行为的间接责任
  2. 私人行为被国家予以确认并当作其本身的行为
  3. 没有明确的授权行为但是按照情形需要其行使国家权力,正式当局不存在或缺席时实施的行为

ARSIWA第 9 条:

第九条 正式当局不存在或缺席时实施的行为
如果一人或一群人在正式当局不存在或缺席和在需要行使上述权力要素的情况下实际上正在行使政府权力要素,其行为应视为国际法所指的一国的行为。

  1. 受到国家控制的私人行为
    • ARSIWA第 8 条:

第八条 受到国家指挥或控制的行为
如果一人或一群人实际上是在按照国家的指示或在其指挥或控制下行事,其行为应视为国际法所指的一国的行为。

- 有效控制
- 判断标准
> 在尼加拉瓜境内和针对尼加拉瓜的军事和准军事活动(尼加拉瓜诉美利坚合众国)
> “For this conduct to give rise to legal responsibility of the United States, it would irprineiple have to be proved that that State had effective control of the military or paramilitary operations in the course of which the alleged violations were committed." (para. 115)
- 一般控制
- 判断的标准
> 前南斯拉夫刑事法庭上诉案
> In the case at issue, given that the Bosnian Serb armed forces constituted a““military organization", the control of the FRY authorities over these armed forces required by international law for considering the armed conflict to be internatonalwas overall control going beyond the mere financing and equpping of such forcesand involving also participation in the planning and supervsion of militaryoperations,"

一国牵连他国的国际不法行为

援助或协助他国犯国际不法行为

国家责任第 16 条:

第十六条 援助或协助实施一国际不法行为
援助或协助另一国实施其国际不法行为的国家应该对此种行为负国际责任,如果:
(a)该国在知道该国际不法行为的情况下这样做,而且
(b)该行为若由该国实施会构成国际不法行为。

操纵或指挥他国犯国际不法行为

国家责任第 17 条:

第十七条 指挥或控制一国际不法行为的实施
指挥或控制另一国实施其国际不法行为的国家应该对该行为负国际责任,如果:
(a)该国在知道该国际不法行为的情况下这样做;而且
(b)该行为若由该国实施会构成国际不法行为。

胁迫他国犯国际不法行为

国家责任第 18 条:

第十八条 胁迫另一国
胁迫另一国实施一行为的国家应该对该行为负国际责任,如果:
(a)在没有胁迫的情况下。该行为仍会是被胁迫国的国际不法行为;而且
(b)胁迫国在知道该胁迫行为的情况下这样做。

典型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