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FISH-你好哇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国际组织

国际组织:作为国际法主体的国际组织一般指政府间的国际组织,即通过政府间协议成立的、旨在进行国际合作、具有常设机构的国家间的联合体 #背诵/概念

法律地位

国际组织是有限的或不完全的国际法主体

权利和义务

  1. 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被接受作为国际法主体,具有法律人格
    • 国际组织参与某些国际关系
    • 具有享有特权和豁免的资格

    联合国宪章第 105 条:

第一百零五条 
本组织于每一会员国之领土内,应享受于达成其宗旨所必需之特权及豁免。
联合国会员国之代表及本组织之职员,亦应同样享受于其独立行使关于本组织之职务所必需之特权及豁免。
为明定本条第一项及第二项之施行细则起见,大会得作成建议,或为此目的向联合国会员国提议协约。

- 由直接地进行国际交往的能力
- 可以向成员国或非成员国派遣代表机关
- 可以接受其成员国派遣的常驻代表机关
- 可以接受非成员国为其观察员
2. 国际组织在一定范围内具有缔约权
- 主要规定在其组织相关规则中:国际组织的宪法性法律---国际组织赖以建立的条约
3. 国际组织具有国际求偿权

“为联合国服务所受损害的赔偿问题”法院回复:国际组织具有对由于违反国际法而对该国际组织造成损害的成员国提起国际求偿权的资格

限制

国际组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不是固有的(与国家不同)

成为国际法主体的法律实践

联合国宪章第 104 条:

第一百零四条 本组织于每一会员国之领土内,应享受于执行其职务及达成其宗旨所必需之法律行为能力。

1946年《联合国外交特权及豁免公约》第一条:
“联合国应有完整之法律人格具有行为能力以:(甲) 定结契约;(乙) 取得及处置动产及不动产;(丙) 从事诉讼。”

政府间国际组织

成员

正式成员

  1. 原始成员
  2. 纳入成员

非正式成员

  1. 准成员
  2. 观察员

机构

权力和决策机构

执行机构

行政机构

表决机制

  1. 全体一致通过
  2. 协商一致通过
  3. 多数表决通过
    • 根据投票权分配方式不同分为:平权表决制和加权表决制
      • 加权表决:多用于金融等经济性组织

典型表现:联合国

联合国宪章104条:

联合国宪章第 104 条

第一百零四条 本组织于每一会员国之领土内,应享受于执行其职务及达成其宗旨所必需之法律行为能力。

1946《联合国外交特权及豁免公约》1:联合国应有完整之法律人格具有行为能力....

非政府间国际组织

非政府间国籍组织:由个人或民间团体依据一国国内私法建立的组织

特点

  1. 跨国性
  2. 非政治性和非政府性
  3. 非营利性
  4. 志愿性

法律规范

非政府国际组织的成立及其活动,目前主要是由各相关国家的国内法加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