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FISH-你好哇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权利变动

权利变动的样态

权利的静态

权力的静态:注重权利的归属、内容与救济

权利的动态

权利的动态:注重权利的得失变更:权利的取得(发生)、变更和丧失

权利的取得

权利的取得:指权利与特定人相结合,亦称权利的发生 #背诵/概念

权利的原始取得

权利的继受取得

权利的变更

权利的变更:在权利本体保持同一性的前提下,权利的属性发生变化 #背诵/概念

主体变更:权利主体变更义务主体变更

权利客体变更

权利内容变更

权利效力变更

权利的丧失(权利的消灭)

丧失是权利人的视角,消灭是权利的视角

权利的绝对消灭

权利的相对消灭

独立的权利

通常情况下,权利可独立于权利人的人身存在,并由此不会因为权利人的变化而消灭。但一些专属权利是 例外,由于此种权利与个人的法律地位紧密结合,只有权利人自己才能行使该权利,故这种权利不能转让, 并会随着权利人的死亡而消灭。[1]

  1. 父母的亲权随着父母或亲权权利人的死亡而消灭
  2. 源于婚姻的权利和义务随夫妻一方的死亡而消灭
  3. ❓人格权
    • 原则:人格权会随着权利承担者的死亡而消灭,并且不能继承
    • 例外:人格尊严并不随着死亡而消灭
      • 死后人格权保护:在死亡后,权利人的肖像权、名誉权等在某种程度上继续受到保护;相应的权利由家庭成员(家庭成员不等于继承人)主张
      • 形成没有对应权利的义务:人死了,其人格权就消灭了,但不侵犯人格尊严的义务还存在

  1. 德 本德·吕特斯,德 阿斯特丽德·施塔德勒:《德国民法总论》(第18版),于馨淼、张姝译,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第6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