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FISH-你好哇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胁迫

类别

民150:

民第 150 条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相对人胁迫

第三人胁迫

特别成立要件

存在胁迫行为

胁迫行为:表示给他人施加某种不利益,以迫使该他人作出违背真实意愿的意思表示 #背诵/概念

表现形式

胁迫行为具有违法性

考量标准:胁迫的目的、手段以及二者之联系

  1. 目的违法或者不正当
    • 胁迫人的目的是让被胁迫人同意实施某种违法行为:其所欲达成的法律行为本身就是违反禁止性法律规定的法律行为,属于无效的法律行为
    • 胁迫人所追求之目的本身并未被法律禁止,但其在法律上也没有权利要求被胁迫人通过一个法律行为使其实现该目的
  2. 手段违法:胁迫所用的手段是违法的
  3. 目的与手段之结合不正当:胁迫人的目的正当,所用的手段本来也是正当的,但以这样的手段实现这样的目的却是不正当或者说不适宜的

胁迫与意思表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双重因果关系:胁迫→加害之恐惧→为了避免加害的结果的发生而作出意思表示(因果关系以主观而定)

主观恶意:故意

胁迫人必须有意识地通过表示施加不利益将表意人置于迫不得已状态,胁迫人希望表意人在这种状态下依“两害相权取其轻”原则作出意思表示

胁迫的法律效果

特别规定

民第 1052 条: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仲裁第 17 条: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