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FISH-你好哇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相邻关系

民第 288 条: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相邻关系:法律为调和相邻不动产的利用,在其所有人或者其他权利人之间所设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背诵/概念

规范形式

禁止

民第 294 条:

第二百九十四条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容忍义务#相邻关系

规制方式:规则→习惯→原则

原则

有利生产:物尽其用

方便生活:权力行使不能给邻人带来过度不便

团结互助:调解优先

公平合理:权利保护与限制的个案平衡

当地习惯

民第 289 条: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构成要件: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

不动产:土地,附着于土地的建筑物

民第 292 条:

第二百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相邻

权利人

内容:权利义务

  1. 不作为义务
  2. 容忍义务
  3. 损害避免义务

类型

邻地利用关系:必须利用的便利提供

民第 291 条:

第二百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民第 292 条:

第二百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建筑相邻关系

民第 293 条:

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民第 295 条:

第二百九十五条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排水用水关系

民第 290 条:

第二百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不可量物侵入之防止

民第 294 条:

第二百九十四条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损害赔偿责任

民第 296 条: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