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FISH-你好哇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由行政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的因行政权力的行使而在行政主体和其他当事人之间产生或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总和 #背诵/概念

特征

  1.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2.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地位的平等性和具体权利、义务配置的不平衡性
  3.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的对应性和不对等性
  4.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权力和权利处分的限制性

分类

行政权力的作用范围:内部和外部

法律关系的属性:实体和程序

法律关系的形成原因:原生和派生

构成要素

主体

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行政法主体):参加行政法律关系,并在其中享受权利、负担义务的当事人 #背诵/概念

特点

  1. 参与到了行政关系中
    • 主动的
    • 被动的:即个人、组织的权利、义务受到某种行政关系的影响,从而使得其被动消极地成为行政法的主体
  2. 其参与的行政关系被行政法调整
  3. 行政法主体参加的是行政关系,并非民事关系
  4. 行政法主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的承受者,不包括其他参与人
    • 在行政管理关系中,公务员代表行政机关实施各种行政行为,但公务员不是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不是行政法主体

内容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 #背诵/概念

客体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指向的对象,是主体双方实现权利的目标 #背诵/概念

  1. :可以是有形物,也可以是无形财产(智力成果和信息)
  2. 行为:即主体双方的能够产生法律后果的活动
    • 包括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也包括行政相对人的行为
    • 既包括作为,也包括不作为
  3. 部分学者认为:人身,包括人的身体和人的身份也应是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
    • 身体作为客体的情形:拘留
    • 身份作为客体的情形:居民身份证的发放

变动

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动: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动态过程 #背诵/概念

条件

  1. 行政法规范的存在
    • 地位:行政法规范的存在是行政法律关系形成的法律根据和前提条件,行政法律关系产生、形成的法律根据
    • 行政法规范在逻辑结构上由“适用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部分组成
  2. 行政法律事实:行政法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根据和具体条件
    • 行政法律事实能够引起行政法上的法律后果: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 行政法律事实必须是行政法规范所予以规定的
    • 行政法律事实的出现是行政法律关系变动的事实根据和直接原因
    • 根据事实是否以主体的意志为转移分为

形式:产生、变更和消灭

产生

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之间实际形成具体、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背诵/概念

变更

行政法律关系在其存续期间因一定原因而发生部分变化的情形 #背诵/概念

消灭

原有的行政法律关系因为特定原因而不复存在,原有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1. 主体消灭而使行政法律关系归于消灭
  2. 设定权利、义务的行政法规范或行政行为消灭而使行政法律关系归于消灭
  3. 客体消灭而使行政法律关系归于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