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FISH-你好哇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申请回避

申请回避: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等具有应当回避的法定情形,而向上述人员所在机关提出的申请

申请主体

  1. 当事人
  2. 法定代理人
  3. 辩护人
  4. 诉讼代理人

程序

适用阶段

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的整个刑事诉讼流程

申请

依据相关理由口头或书面提出回避申请

刑诉第 29、30 条:

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刑诉第 30 条

第三十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决定

回避人员
决定主体 相关事项
侦查人员
一般侦查人员: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公安机关负责人:同级检委会决定
1. 当事人申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回避,公安机关应及时将申请移送同级检察院,由检委会决定
2. 回避决定作出前,侦查人员不停止侦查
3. 侦查人员、公安机关负责人在回避作出前进行的诉讼活动是否有效,由决定机关视情况决定
检察人员 一般检察人员、司法警察、书记员、检察院聘请的翻译和鉴定人:检察长决定
检察长:由同级检委会决定
1. 检察人员自行回避:口头或书面提出,说明理由
2. 检察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并告知办理案件的检察人员、书记员等人姓名、职务等情况
3. 检委会讨论检察长的回避,由副检察长主持,检察长不参加
4. 被决定回避的检察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由检察长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
5. 被决定回避的检察长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由检察委员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
6. 被决定回避的其他检察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由检察长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
审判人员 一般审判人员、司法警察、书记员、法院聘请的翻译和鉴定人:院长决定
院长:同级审委会决定
1. 审判人员自行回避,或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申请回避,应口头或书面提出,说明理由
2. 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并告知办理案件的审判人员、书记员等人姓名、职务等情况
3. 审委会讨论院长的回避,由副院长主持,院长不参加
4. 对回避申请,法院可以口头或书面作出决定
5. 庭审中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等申请检察官回避,法院根据情况决定:
(1)属于法定回避情形,应决定休庭,通知检察院尽快决定
(2)不属于法定情形,当庭驳回,不得申请复议
6. 检察院收到法院通知,应作出回避或驳回申请的决定,不属于法定情形的回避,出庭检察人员应当建议法庭驳回申请

复议

条件

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