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FISH-你好哇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从犯

刑第 27 条:

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与主犯

有主犯不一定有从犯

类别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

判断次要作用的因素

  1. 行为人在共同犯罪活动中属于从属地位:一般不参与犯罪活动的策划,只接受任务,从事某一方面的犯罪活动
  2. 行为人实际参加犯罪的程度:一般只是参与实施了一部分犯罪活动
  3. 行为人具体罪行的大小
    • 主观
      • 对共同犯罪故意的形成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 对主犯的犯罪意图表示赞同、附和、服从,对共同犯罪故意的形成起次要作用的是从犯
    • 客观:参与实施的犯罪行为对于共同犯罪的完成是否具有关键性作用
      • 作用大的是主犯
      • 作用小的是从犯
  4. 行为人对犯罪结果所起的作用:对犯罪结果所起的作用较小的人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

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帮助犯

刑事责任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