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FISH-你好哇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行为人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作用和后果,并能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解释、控制以及对自己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 #背诵/概念

内容

包括行为人所具备的刑法意义上的对自己行为的辨认能力与控制能力

  1. 刑事责任能力中的辨认能力: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的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后果、作用认识能力
    • 行为人具有对自己的行为是对社会有害的,还是对社会无害的认识能力
  2. 刑事责任能力中的控制能力:行为人在对行为性质有了认识的基础上,选择和决定自己是否实施刑法中禁止的行为的能力

辨认能力与控制能力的关系:关键是控制能力

  1. 辨认能力是控制能力的前提
    • 只有行为人具备了认识自己行为的能力,他才可以根据自己的这种认识决定是否实施该行为
    • ⼀个人如果没有辨认能力,就肯定没有控制能力
  2. 控制能力是辨认能力的表现
    • 一个人的辨认能力,要通过他的控制能力来实现
    • 行为人只要具备了控制能力,就一定具备辨认能力

程度

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减轻刑事责任能力人

影响因素

刑事责任年龄

能力减弱事由

精神障碍

生理功能丧失

刑第 19 条:

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 又聋又哑:同时丧失了听能和语能
    • ❌只聋不哑或者只哑不聋
  2. 盲人:双目失明的人
    • ❌还有一只眼睛看得见的不是盲人

醉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