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FISH-你好哇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刑罚

刑罚: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由国家审判机关根据刑事立法,对犯罪人适用的一种最严厉的强制方法 #背诵/概念

特征

  1. 最严厉的强制方法
  2. 只能适用于犯罪分子
  3. 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适用
  4. 只能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确立
  5. 由特定机构执行的制裁措施

工具:刑罚权

目的、功能:抑制和预防犯罪行为

目的是达到功能最大化:报应+预防

刑罚体系

主刑

附加刑

非刑罚措施

  1. 判处刑罚以后的经济赔偿

刑第 36 条第 1 款:

第三十六条 【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1. 免予刑事处罚之后所采用的处理方法

刑第 37 条:

第三十七条 【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刑第 37 条之一:

第三十七条之一  【禁业规定】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被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的人违反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决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其从事相关职业另有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刑罚裁量

刑罚执行制度

刑罚消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