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FISH-你好哇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犯罪

刑第 13 条:

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指违反刑法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的、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背诵/概念

概念类别

  1. 形式概念:触犯刑律,具有刑事违法性的行为
    • 从犯罪的法律特征上描述犯罪而形成的犯罪概念
  2. 实质概念:从犯罪的本质特征上描述犯罪而形成的犯罪概念,它仅揭示犯罪的本质特征而不涉及其法律特征
    • 权利侵害说(费尔巴哈)
    • 法益侵害说(毕尔巴模、德日理论通说)
    • 义务违反说(施卡福斯坦因)
    • 折衷说(法益侵害+义务违反)(团藤重光)
    • 危害统治关系说(早期社会主义刑法学者)
    •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说(我国理论通说)
  3. 🗣️混合概念:指从犯罪的法律特征和本质特征两个角度对犯罪进行界定。它克服了上述两种犯罪概念各自的片面性,完整地概括了犯罪的特征

特征:🗣️三特征说

本质特征: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行为人恶意实施的行为对刑法保护的利益造成的损害或威胁

排除: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1. 情节显著轻微
  2. 危害不大

考察社会危害性的方法

  1. 时代发展变化
  2. 本质上什么导致了犯罪
  3. 全面考虑各类影响因素

影响因素

  1. 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客体和对象
    • 侵害生命权利的犯罪行为比侵害健康权利的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大
    • 抢劫军用物资比抢劫一般财物的社会危害性大
  2. 犯罪行为等客观因素:行为的手段、时间、地点等因素
  3. 行为人的主观方面:犯罪动机、主观上的故意和过失
  4. 犯罪主体的因素:年龄、行为人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行为人是否具有特殊身份
  5. 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的样态

重要性

  1. 对行为罪与非罪的判断:没有或轻微危害性不构成犯罪
  2. 对犯罪行为量刑的决定

基本法律特征:刑事违法性---社会危害性的标准

最严重的违法是犯罪

法律后果:刑事可罚性

危害社会的行为是应当给予刑罚处罚的

犯罪是应当受刑罚处罚的;对一切犯罪行为,都必须判处刑罚?

  • 前半句:犯罪的本质出发-应当罚
  • 后半句:实际惩罚
  • 只要行为构成犯罪,无论有没有在实际上惩罚犯罪,性质上仍然是应受刑罚处罚的

特别规定

  1. 有些行为构成犯罪但可以免受刑罚:但实际司法实践中可能采用酌定不起诉

刑第 37 条:

第三十七条 【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与13的但书不一样:13的情节轻微尚未构成犯罪行为

  1. 亲告罪只有在被害人选择告诉且被认定为犯罪的情况下才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的特征

分类

理论分类

自然犯法定犯

身份犯非身份犯

行为犯结果犯

犯罪既遂和未遂的认定

实害犯危险犯

犯罪成立与否的认定:危险的结果是否发生

重罪与轻罪

划分标准不一

其他分类

  1. 以犯罪次数或其他法定条件为标准:初犯、累犯、再犯
  2. 以犯罪终了后不法行为或不法状态的具体情形为标准:既成犯、继续(持续)犯、状态犯
  3. 以犯罪时空条件为标准:同时犯、同地犯与隔时犯、隔地犯
  4. 以犯罪人的犯罪特性为标准:常业犯、习惯犯、普通犯

立法分类

国事犯与普通犯

国事犯:危害国家安全罪
普通犯:其他犯罪

故意犯罪过失犯罪

刑法:以处罚故意犯罪为原则,以处罚过失犯罪为例外

层次:一般犯罪、类罪与具体犯罪

划分意义

亲告罪与非亲告罪

非亲告罪:除了亲告罪以外的犯罪

自然人犯罪主体单位犯罪主体

划分标准:犯罪主体的状况

犯罪构成:耦合式的四要件

概述

犯罪构成:由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大小,并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 #背诵/概念

  1. 犯罪构成以刑事实体法的规定为标准
    • 共同要件:年龄、过失、故意
    • 隐形要件:未写出但不言而喻
    • 显性要件:刑法条文中明确规定的
  2. 犯罪构成是主观要件客观要件的总和
    • 主观要件:反映行为人主观方面特征---主观上存在罪过
    • 客观要件:反映行为客观方面特征---客观上具有危害社会的行为
  3. 犯罪构成是由证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的要素组合而成的
    • 只有能够说明行为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的这些要素才是犯罪构成的要件

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关系

联系:相辅相成

犯罪概念是犯罪构成的基础,犯罪构成是犯罪概念的具体运用

区别

层次顺序

  1. 犯罪行为
  2. 犯罪行为---危害结果
  3. 犯罪主体
  4. 主观意识

分类

  1. 犯罪构成形态:基本的犯罪构成和修正的犯罪构成
    • 基本犯罪构成:刑法条文就某一犯罪的基本形态所规定的犯罪构成
      • 基本形态:以犯罪既遂作为标准,以一人犯一罪作为基本模式
    • 修正的犯罪构成:以基本的犯罪构成为前提,适应行为犯罪形态变化的或者共同犯罪各类形式的需要,而对基本的犯罪构成加以修改、变更的犯罪构成
  2. 在刑法中表述状况的不同:叙述的犯罪构成和空白的犯罪构成
    • 叙述的犯罪构成(完结的犯罪构成、封闭的犯罪构成):刑法条文对犯罪构成要件予以简单或者详细描述,完整表明该分则事实特征的分则构成
      • 绝大多数的犯罪构成属于该种
      • 认定其构成时,只需要根据刑法的已有规定
    • 空白的犯罪构成(待补充的犯罪构成、开放的犯罪构成):刑法条文对犯罪构成要件没有予以明确描述,而仅仅指出应援引其他法律规范来说明的犯罪构成
      • 形式:“违反……法规”、“违反……规定”
  3. 犯罪构成内部结构:简单的犯罪构成和复杂的犯罪构成
    • 简单的犯罪构成(单一的犯罪构成、单纯的犯罪构成):单一要素
      • 刑法分则规定的各个要件都属于单一的犯罪构成
    • 复杂的犯罪构成:每一个构成要件的要素实际上都是重叠的或者可供选择的

犯罪构成对定罪的作用

  1. 为区分罪与非罪提供一个原则界限
  2. 为区分此罪与彼罪提供了明确标准
  3. 为划分重罪与轻罪提供了合法的依据

客体要件:犯罪客体

犯罪客体要件:说明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的要件

客观要件

概述

犯罪客观要件:说明某种社会关系受到行为侵害而构成犯罪所必需的各种各样的客观事实

特征

  1. 犯罪客观要件是行为对客体的侵害
  2. 犯罪客观要件是表现于客观的具体事实
    • 犯罪的事实是主观客观的统一体
    • 对犯罪主观心理的客观外化
  3. 犯罪客观要件是刑法规定的客观事实
    • 只有根据刑法的规定,才能确定犯罪构成的客观要件
    • 对于刑法中没有规定的客观事实,绝对不能认定为犯罪客观要件

研究意义

  1. 犯罪客观要件是整个犯罪构成中的核心要件
    • 研究犯罪客观要件,是进一步深入研究整个犯罪构成和全面理解犯罪构成的其他各个要件的基础
  2. 犯罪客观要件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根据
    • 有犯罪的思想,但尚未付诸客观外在的行动:不能认定他构成犯罪
    • 过失行为:行为人实施了高度危险的客观行为,但尚未出现特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结果的,不能以过失犯罪论处
  3. 犯罪客观要件也是区分此罪与彼罪的重要标准
    • 盗窃、诈骗、抢夺、 聚众哄抢罪:实施占有财产的具体方法不同
    • 侵占罪与盗窃罪:犯罪行为侵害的对象不同
  4. 犯罪客观要件对量刑轻重具有重要影响

危害行为

危害结果

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主体要件: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要件:说明构成犯罪的行为人的基本特性的要件

研究意义

  1. 犯罪主体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之一
    • 是否具有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
  2. 犯罪主体是我们区分此罪与彼罪界限的标准之一
  3. 犯罪主体的不同影响着量刑的轻重

主观要件

犯罪主观要件: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主体对其危害行为及其已经或者可能造成的危害社会的结果所具有的心理态度

概述

特征

  1. 主观要件实际上是支配危害行为的主观心理状态
  2. 主观要件是相对于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言的心理状态,是体现对行为危害社会结果的一种心理状态
  3. 该种心理状态都是由刑法明文规定的

研究意义

  1. 作为判断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准
    • 如果不是故意、过失就不构成犯罪
  2. 作为判断此罪与彼罪的重要标准
  3. 作为判断罪轻与罪重的重要依据

内容

犯罪故意

犯罪过失

犯罪动机犯罪目的

先有犯罪动机后有犯罪目的
目的和动机只存在于故意犯罪中;目的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

认识错误

犯罪体系:阶层式的三阶层

罪责非难=犯罪客观要件+犯罪主观要件(-阻却要素)

构成要件符合性

客观构成要件要素

犯罪客观要件:刑法所规定的,说明侵害某种社会关系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各种客观事实

犯罪主体

危害行为

因果关系

危害结果

犯罪客体

主观构成要件要素

犯罪主观要件: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主体对其危害行为及其已经或者可能造成的危害社会的结果所具有的心理态度

犯罪目的

犯罪故意

犯罪过失

规范构成要件要素:违法性认识错误

  1. 法律的评价要素:国家工作人员
  2. 经验法则的评价要素
  3. 价值的评价要素
  4. 量的评价要素

违法阻却事由

法定违法阻却事由

超法规阻却事由

责任阻却事由

刑事责任能力

违法性认识:认识错误#事实上的认识错误

不知法律不免责;出现违反性认识错误后审核认识错误的可避免性是否成立,以此判断是否能够出罪

罪责类型:罪责故意和罪责过失

期待可能性

张明楷:二阶层

不法阶层

构成要件符合性

违法阻却事由

修正的不法阶层---犯罪成立形态

犯罪的完成状况:停止形态

犯罪的角色参与:共犯形态

犯罪的数量竞合:罪数形态

责任阶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