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FISH-你好哇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国家

国家:居住在特定领土上的人民在一个主权政府下组成的实体

奥本海:因为国际法是根据国家的公认,而不是根据个人的公认,只有国家才是国际法的主体

构成要素

  1. 定居的居民
    • 地位:人民是国家的基本要素,不论数量的多少
  2. 确定的领土
    • 地位:领土是国家的物质基础,是国家行使权力的基本空间范围
  3. 一定的政权组织或政府
    • 必要性:国家是一个政治单位,必须由一个管理者按照法律进行治理
    • 性质:是国家的派生主体
    • 政府的连续性中断或暂时处在国外,不影响国家的存在
      • 索马里的无政府状态
      • 二战时的捷克政府和波兰
  4. 享有主权
    • 地位:国家最本质的属性和最重要的特征
    • 主权权威独立于世界上任何法律权威
    • 国家和主权不可分离:国家是主权者,主权者是国家

类型

单一国复合国

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结构形式

完全主权国和主权受限国

分类标准:按照国家行使主权的状况

基本权利⭐

基本权利:国家作为主权者所固有的

独立权

平等权

自保权

管辖权

我国的基本制度

我国的国家性质

宪法第 1 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两大阶级和阶层结构的发展

形成爱国统一战线

阶级流动的特征

中国社会十大阶层

划分的标准

内容

我国的经济制度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法律体系

宪法第 6 条-第 18 条

自然资源国有:矿藏水流

宪法第 9 条:

第九条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宪法第 10 条: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选举制度

民主形式:直接民主、间接民主

间接民主:英国代议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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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发展

原则

选举程序

组建选举机构

划分选区

“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

进行选民登记

选民登记:对每一个享有选举权利的公民,从法律上确认其选民资格的行为

提名代表候选人

投票选举:代表当选制

宣布当选代表并颁发有关证书

国家形式

国体:国家性质

政权组织形式:政体

政体: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原则和方式,具体组成并代表国家系统地行使权力,以实现阶级统治任务的政权机关体系

与国体的关系

国体是内容,政体是表现形式

分类

共和制

君主制

有限君主制:以君主或国王为国家元首,但其权力按照宪法规定受不同程度限制的政权组织形式

  1. 议会君主制:英国、比利时、瑞典、荷兰、日本
  2. 二元君主制:约旦、沙特阿拉伯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在民主普选的基础上选派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它监督,对它负责,人大常委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向人民负责的基本政治制度

原则:民主集中制(议行合一制)

优越性

完善

由于“一府两院”之间不存在西方国家那种三权均衡制约的问题,所以不加强监督,中国的体制就将与“三权分立”无异,甚至更差,整个体制就不再是全国人大下的“一府两院”,而是立法、行政、司法平行而无制衡的体制,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就树立不起来,依法治国就只能是幻想。

国家结构形式

国家结构形式:特定国家的统治阶级为了实现其统治职能,调整一国内部中央和地方之间、整体和部分之间关系的一种形式

类别:单一制与联邦制

单一制 联邦制
法律体系 采用一部宪法适用一套法律体系 并行制,联邦和各成员国各自拥有自己的宪法,适用多套法律体系
国家机构体系 一个公务员体系,可内部流动 并行制,联邦和地方公务员体系不流动
中央和地方权力划分 权力集中在中央①中央集权式②地方自治式 宪法没有规定的权力有的归地方有的归中央:①宪法列举了中央和地方的权力,没有约定的权力归地方,如美国;②列举了地方的权力,没有列举的归中央,如南非宪法。
国籍和主权 初期可以保留国籍和一定主权

📍多民族单一制国家

宪法第 4 条第 3 款: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宪第 31 条:

第三十一条 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原因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在国家统一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实现各族人民当家作主和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一种政冶形式

民族自治地方

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和规定,在少数民族聚居区设立的自治区域

民族自治机关

宪第 112 条:

第一百一十二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宪第 113 条:

第一百一十三条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也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宪法第 114 条:

第一百一十四条 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宪法第 115 条:

第一百一十五条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宪法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

宪法第 116 条:

第一百一十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自治权

行政区划

行政区划:行政管理区域划分,是指统治阶级为了实现有效的行政管理,根据政治、经济、人口、民族分布等情况,将全国领土按照一定的原则,划分为若干大小不同、层次不等的区域,设立相应的政权机关的制度

宪法第 30 条: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第 31 条:

第三十一条 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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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派出机关
行政区划变更程序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2. 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3. 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
特别行政区划制度:一国两制的具体化

特别行政区: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专门设立的、具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不同于一般行政区域政治经济制度、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