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FISH-你好哇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国家领土

国家领土:国家所领有的土地,在国家主权支配下的地区的确定部分

构成

领陆

领水

领空

底土

虚拟领土

领土变更

领土变更:由于某种法律行为和事件使得领土归属发生变动

传统国际法上的领土变更方式

领土先占

领土添附

割让

兼并

现代国际法承认的领土变更方式

全民投票(全民公决)

全民投票:某地区居民以全体投票的方式决定所在地区的领土归属

民族自决

民族自决:殖民地人民因独立而取得的领土

领土交换

交换土地:有关国家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交换一定的领土或对边界作某些调整

收复失地

收复失地:家为恢复其对某些领土的历史性权利而收回被他国侵占的领土

边界边境

领土争端和解决

划界纠纷

方式

  1. 有边界条约:按照条约办理
    • 条约解释
    • 即使边界条约后来生效,其确立的边界不受影响
  2. 外交解决或第三方解决
    • 外交:谈判

边界#争端:和平解决

边境#争端:和平解决

领土归属纠纷

方式:外交解决或第三方解决

领土保持占有原则

有效原则

Legal Status of Eastern Greenland
需要证明哪一方有更强的有效占领

事后行为

认可、默认、禁止反言

Temple of Preah Vihear (Cambodia v. Thailand)
泰国不得反言主张其对该寺的主权有争议

南海争议

南极和北极

南极

南极地区:南纬66.5°(南极圈)以南的地区

南极条约体系

  1. 南极应只用于和平目的

《南极条约》1:“南极应只用于和平目的。一切具有军事性质的措施,例如建立军事基地,建筑要塞,进行军事演习以及任何类型武器的试验等等,均予禁止。但本条约不禁止为了科学研究或任何其他和平目的而使用军事人员或军事设备。”

《南极条约》5:“禁止在南极进行任何核爆炸和在该区域处置放射性尘埃。如果在使用核子能包括核爆炸和处置放射性尘埃方面达成国际协定,而其代表有权参加本条约第九条所列举的会议的缔约各方均为缔约国时,则该协定所确立的规则均适用于南极。”

  1. 促进南极科学考察自由和科学合作

《南极条约》第3条:“在南极促进科学调查方面的国际合作,缔约各方同意在一切实际可行的范围内:(甲)交换南极科学规划的情报,以便保证用最经济的方法获得最大的效果;(乙)在南极各考察队和各考察站之间交换科学人员;(丙)南极的科学考察报告和成果应予交换并可自由得到。在实施本条款时,应尽力鼓励同南极具有科学和技术兴趣的联合国专门机构以及其他国际组织建立合作的工作关系。”

  1. 保持南极现状,冻结对南极的领土主权要求

《南极条约》第4条:“本条约的任务规定不得解释为:(甲)缔约任何一方放弃在南极原来所主张的领土主权权利或领土的要求;(乙)缔约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放弃由于它在南极的活动或由于它的国民在南极的活动或其他原因而构成的对南极领土主权的要求的任何根据;(丙)损害缔约任何一方关于它承认或否认任何其他国家在南极的领土主权的要求或要求的根据的立场。在本条约有效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行为或活动,不得构成主张、支持或否定对南极的领土主权的要求的基础,也不得创立在南极的任何主权权利。在本条约有效期间,对在南极的领土主权不得提出新的要求或扩大现有的要求。”

  1. 缔约各国有权指派南极观察员,享有在任何时间进入南极任何地区的自由
    • 包括空中观察和对驻所、装备的观察
  2. 成立由最初缔约国组成的南极条约协商会议,讨论南极地区有共同利益的事项,交换情报,制订促进科学合作的方案
    • 该会议每两年举行一次(自1993年起每年举行一次)
  3. 以和平方式解决南极争端

《南极条约》第11条:“如两个或更多的缔约国对本条约的解释或执行发生任何争端,则该缔约各方应彼此协商,以使该争端通过谈判、调查、调停、和解、仲裁、司法裁决或它们自己选择的其他和平手段得到解决。没有得到这样解决的任何这种性质的争端,在有关争端所有各方都同意时,应提交国际法院解决,但如对提交国际法院未能达成协议,也不应解除争端各方根据本条第一款所述的各种和平手段的任何一种继续设法解决该争端的责任。”

北极

北极地区:以北极点为中心的广阔地区,即北极圈 (北纬66°33') 以北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