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FISH-你好哇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大陆架

大陆架:沿海国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

范围

范围: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

宽度:外部界限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七十六条大陆架的定义

  1. 如果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到大陆边的外缘的距离不到200海里:扩展到200海里的距离
  2. 如果全部自然延伸超过200海里,则以最外各定点为准划定界限,或者以离大陆坡脚的距离不超过60海里的各定点为基准划定界线
  3. 都不应超过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350海里,或不应超过2500米等深线外100海里

划界

法律地位

沿海国对大陆架享有某些专属权利,同时也承担一定的义务

  1. 沿海国拥有勘探大陆架和开发其自然资源、建造人工岛屿和设施的专属权利:未经其同意,任何人不得从事此类活动
  2. 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取决于存在的事实,而不取决于有效的占领、象征性的占领或明文公告
  3. 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不影响大陆架上覆水域和水域上空的法律地位,其他国家仍然享有相应的航行自由和飞越自由
  4. 其他国家有权在沿海国大陆架海底铺设电缆和管道,但其路线的划定要得到沿海国的同意
  5. 对于超过200海里的大陆架,沿海国开采到的石油和实物要按比例提成并分配给海洋法公约其他成员国,分配时要照顾到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与专属经济区的关系

相同

不同

  1. 沿海国取得专属经济区的权利和大陆架的权利的依据不同
    • 大陆架:不依据于占领或宣告,而依据大陆架存在的事实
    • 专属经济:依据于宣告,没有宣告的,就不能设立专属经济区
  2. 两者的范围不同
    • 200海里是专属经济区的最大宽度
    • 200海里是大陆架的最小宽度:200海里外仍然可能存在大陆架
  3. 两种法律制度所涵盖的权利义务不尽相同
    • 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对所有的资源,包括生物的和非生物的资源都享有专属权
    • 大陆架:仅对各种非生物资源享有专属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