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FISH-你好哇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用尽当地救济

用尽当地救济:本国侨民再东道国遭受不法侵害时,首先应当在东道国寻求司法保护,只有在用尽了东道国一切救济措施,仍不能得到合理保护的情形下,本国政府才能通过一定方式与东道国政府进行交涉 #背诵/概念

原因

  1. 个人前往外国:应视作其表示同意接受外国国内法的约束
  2. 各国主权平等,相互合作:有必要信任对方国家的内部救济程序

方法

外交保护应当采取和平的方式,禁止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作为外交保护的手段

条文体现

《草案》14-3:在主要基于一国国民或第8条草案所指的其他人所受的损害而提出国际求偿或请求作出与该求偿有关的宣告性判决时,应用尽当地救济

无需用尽当地救济的情形

《草案》第15条:无需用尽当地救济
(a) 不存在合理地可得到的能提供有效补救的当地救济,或当地救济不具有提供此种补救的合理可能性;
(b) 救济过程受到不当拖延,且这种不当拖延是由被指称应负责的国家造成的
(c) 受害人与被指称应负责国家之间在发生损害之日没有相关联系:【Why?】
(d) 受害人明显的被排除了寻求当地救济的可能性; 或
(e) 被指称应负责的国家放弃了用尽当地救济的要求

《草案》第17条:国际法的特别规则
“本条款草案在与诸如投资保护条约规定等国际法特别规则不符的情况下,则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