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FISH-你好哇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债权

债权:对特定的人享有的请求权 #背诵/概念

客体:给付

债权的客体是给付,即债务人的某种行为

民第 598 条 民第 626 条 民第 703 条

与主体关系

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表现为支配关系以外的一种效用关系

特征

  1. 请求性
  2. 相对性:债权不对第三人发生效力
  3. 共容性
  4. 平等性

权能

核心:请求权#债法上的请求权

债权中包含请求权:请求权为债权等权力的权能

受领力

保有力

自助力

执行力

物权#与债权的对比

种类

意定之债

合同

单方负担行为:单方允诺

法定之债

先契约债务

无因管理

不当得利

侵权行为

实现

平等性

特定债权(针对特定物的债权)

无先后履行顺序

突破

买卖合同解释第 6 条:

第六条 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房租释第 5 条:

第五条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

土使释第 9 条:

第九条 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就同一出让土地使用权订立数个转让合同,在转让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受让方均要求履行合同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已经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
(二)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已先行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
(三)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又未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先行支付土地转让款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和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
(四)合同均未履行,依法成立在先的合同受让方请求履行合同的,应予支持。
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让方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

金钱债权(针对全部责任财产的债权)

平等性体现:按比例受偿

突破

破产法第 113 条第 1 款: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海商法第 22 条第 1 款:下列各项海事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
(一)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
(二)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
(三)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
(四)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
(五)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

债权的公示

法律也允许债权公示,公示有可能强化债权的效力

预告登记

备案登记

处分权的限制

效力:具有物权效力,承认受限制的债权本身无处分权能

处分受限制的债权不能善意取得

债权本身原则上不得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未经债务人同意,不得为其施加债务

❓受让人之善意保护

例外:金钱债权

不具有物权效力,第三人恶意亦可取得

民第 545 条第 3 款: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