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FISH-你好哇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强制缔约

强制缔约

分类

直接强制缔约间接强制缔约

划分标准:强制缔约义务的规范基础

强制要约强制承诺

划分标准:强制缔约义务的主体

辨析

  1. 强制要约收购并不是强制缔约,因为一方并不是强制地要发出要约、也不是强制地要发出承诺, 强制要约收购是对方式的强制
  2. 政府集中采购强制不是强制缔约
  3. 预约产生的强制缔约义务不是强制缔约:因预约而产生的强制缔约的义务本质上不是强制缔约, 因为这是自愿的结果,只是自愿的时间点前移了,是自愿承担的缔约义务
    • 自愿的结果:和这里的各种合约关系一样,都是基于前一情况产生后续情况,故其认定基础仍为前
  4. 指令性任务下缔约双方并非强制缔约
  5. 国家订货任务为强制缔约

反歧视

不得针对某一类特定主体进行歧视

强制缔约的法效果

法效果:指具有法律效力的制定法在实际社会生活中被执行、适用、遵守的状况,即法的实际有效性 #背诵/概念

  1. 法定任意解除权受限制

例:居民与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签订的供电、供水合同是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 期的合同,居民有任意解除权,但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有强制缔约义务,因此没有任意解 除权,否则很容易就规避了强制缔约义务。

  1. 内容自由受限制
    ·必要性:如果允许负有强制缔约义务的一方可任意构造合同内容,则其可通过不合理的合同内容以达到拒绝缔约的效果

例:电力公司不愿与居民甲缔约,但由于负有强制缔约义务,于是向甲开价五百元一度电。 此时,不能允许电力公司这样做,否则无异于允许其拒绝缔约。

  1. 若当事人无合理的他种缔约可能性,则强制缔约
    ·若强制缔约会对后续合同履行造成不便,则当事人亦可选择金钱赔偿
  2. 金钱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