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FISH-你好哇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无效

无效:完全、自始、当然、确定不发生法律效力 #背诵/概念

一般形态

当然无效

当然无效:指法律行为的无效不需要任何人主张,也不需要通过任何特别行为使其无效 #背诵/概念

确定无效

确定无效:指法律行为终局性地不发效力,不会因为此后的追认、 批准等行为而变成有效 #背诵/概念

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法律行为绝对无效

法律行为全部无效法律行为部分无效

事由

撤销后视为无效

行为能力不足

行为人无行为能力:实际上导致法律行为不成立

通谋虚伪表示

部分意思瑕疵

法律行为违反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

某些免责条款

无效婚姻

民1051条:

民第 1051 条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遗嘱无效

民1143条:

民第 1143 条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人寿保险合同无效事由

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

保险法34条:

保险法第 34 条

第三十四条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限制。

劳动合同无效事由

劳动合同26条:

劳动合同第 26 条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无效法律行为的转换

无效法律行为转换:一项无效法律行为符合另一项有效法律行为的要件,使其发生后者之效力 #背诵/概念

典型表现

刘峻瑞等与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借款合同纠纷再审案

转换的前提

系争法律行为本应无效

替代行为在效果上不能超越无效法律行为拟发生之效果

前者的效果应当弱于后者的效果

具有一定主观要件

假如各方当事人在缔结法律行为时知道原定法律行为无效,则其应该愿意缔结替代行为并使其发生效力

转换方式:意思表示解释

与法律行为部分无效的关系:存在交叉处

法律后果

自始或视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第 155 条: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请求权

涉及多种请求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物权请求权、所有人---占有人关系中的其他请求权、基于缔约过失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