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FISH-你好哇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物权无因原则

无因原则:物权行为之效力,不受原因行为之债权行为的效力影响

分类

外部抽象和内部抽象

  1. 外部抽象:处分行为效力不受负担行为的影响,独立判断
  2. 内部抽象:处分行为的内容抽象于原因行为的目的合意之外

绝对抽象和相对抽象

  1. 绝对抽象:抽象原则具有强制规范性质,不得为当事人所排除

【参考】德民925II 不动产转让,附条件或期限者,无效。

  1. 相对抽象:当事人可以约定排除,从而在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之间建立效力关联

【参考】德国通说:动产领域,德民925II反面解释

原因理论

特点

优势

厘清法律关系

维护交易安全

劣势

对原权利人不公平

与善意取得的功能重复

我国立场

《民法典》前:否定

买卖合同解释(12年版)3: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权法解释(一)2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受让人主张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取得所有权的,不予支持:(一)转让合同因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被认定无效;(二)转让合同因受让人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法定事由被撤销。

《民法典》后:否定

民第 597 条:

第五百九十七条 【无权处分的买卖合同效力】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物权解释第 20 条:

第二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受让人主张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取得所有权的,不予支持:
(一)转让合同被认定无效;
(二)转让合同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