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FISH-你好哇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隐名代理

隐名代理:在当事人的代理关系之中,被代理人不公开自己的身份,由代理人直接和客户签订合同

法律效果:非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隐名代理中的委托人只有通过自己行使介入权或者通过相对人行使选择权才能被纳入受托人借助合同创设的法律关系,除非第三人明知其中的隐名关系

民第 925 条:

第九百二十五条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是,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民第 926 条:

第九百二十六条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是,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
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是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
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以及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

  1. 当第三人明知受托人与被委托人之间的隐名代理关系:则产生直接拘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之间的法律效果
    • 明知:限制于第三人不仅知道有代理关系而且有与委托人直接发生交易的意愿
  2. 当第三人不知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隐名代理关系
    • 若委托人违约
      • 受托人: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的义务
      • 第三人:选择委托人或受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权利,但是不得变更
    • 若第三人违约
      • 受托人: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的义务
      • 委托人:可以行使介入权主张权利
        • 例外: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