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FISH-你好哇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行政相对人

行政相对人:行政行为直接针对的对象或其权利义务受到行政行为影响

特征

  1. 行政相对人是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的享有者与承受者,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之一

【案例】生产商甲与商场乙签订了食品销售合同;乙在销售甲生产的食品时,被市场监管局认定其销售的是假冒伪劣食品,受到罚款50000元及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

  1. 行政相对人是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

    • 行政机关有时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为行政相对人
  2. 行政相对人是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其权益受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的人

    • 判断标准:看利害关系,因果关系的影响应当有直接性

【例】张三与李四打架;警察赶到后制止了张三,并对其作出了拘留十天的行政处罚

【例】甲公司与乙公司同时竞争A市某煤矿的生产经营权;A市政府在经过考察后,对甲公司作出了准予经营的行政许可

【例】甲公司由于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被市场监管局罚款三百万元,并被吊销营业执照;乙公司是甲公司的债权人,由于甲公司被处罚后资不抵债,其所拥有的一百万债权面临难以实现的困境

分类

个人和组织

授益与侵益

作为行为的相对人与不作为行为的相对人

行政许可法第50条第二款:

第五十条 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